產品標示「UGR<19」常被當成低眩光保證,但 UGR 與房間、燈具排列、背景及觀察方向共同相關。理解計算邏輯,才能知道這個數字能回答什麼,以及不能回答什麼。
閱讀重點整理
| 主題 | 重點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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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UGR 公式中的四個關鍵量 | 常用形式為 UGR=8 log₁₀[(0.25/Lb)Σ(L²ω/p²)]。Lb 為背景亮度,L 為朝向觀察者的各燈具亮度,ω 為燈具對眼睛所張的立體角,p 為位置指數;總和涵蓋納入計算的眩光光源。 |
| 一個只用來理解趨勢的計算 | 假設 Lb=100 cd/m²,各光源項加總為 10,000,括號內為 25,UGR 約 11.2。若所有條件不變,只讓加總值增加四倍,UGR 約上升 4.8。 |
| 為什麼同一盞燈有不同 UGR | 標準表格採用特定房間比例、反射率與安裝條件,適合方案比較;現場座位、朝向或吊裝高度改變後,數值可能不同。長條燈沿視線排列或橫向排列,也可能有差異。 |
| 辦公室應如何使用這項指標 | 先依實際工作與適用標準確認目標,再檢查主要座位視角。改善可從遮光角、發光面亮度、燈具位置與適度背景照明著手,並同步確認桌面照度。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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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GR 公式中的四個關鍵量
常用形式為 UGR=8 log₁₀[(0.25/Lb)Σ(L²ω/p²)]。Lb 為背景亮度,L 為朝向觀察者的各燈具亮度,ω 為燈具對眼睛所張的立體角,p 為位置指數;總和涵蓋納入計算的眩光光源。此處亮度使用 cd/m²,立體角使用 sr。CIE:室內照明不舒適眩光
公式呈現一個直觀關係:光源更亮、更靠近視線或在視野中占較大面積,都可能改變不舒適眩光;背景也會影響結果。不能只拿燈具總流明代入 L,更不能以桌面照度取代背景亮度。
一個只用來理解趨勢的計算
假設 Lb=100 cd/m²,各光源項加總為 10,000,括號內為 25,UGR 約 11.2。若所有條件不變,只讓加總值增加四倍,UGR 約上升 4.8。這是公式示範,不代表任意真實房間一定符合這些假設。
實務中調光會同時改變光源與背景,不能只改其中一項推算。燈具移位也可能同時改變光源立體角、位置指數與照明分布,需要重新計算。
為什麼同一盞燈有不同 UGR
標準表格採用特定房間比例、反射率與安裝條件,適合方案比較;現場座位、朝向或吊裝高度改變後,數值可能不同。長條燈沿視線排列或橫向排列,也可能有差異。報告應列出觀察點、視線方向、光度檔與房間表面條件。
UGR 主要用來評估特定條件下的不舒適眩光,並不是所有視覺干擾的通用量尺。窗戶日光、螢幕反光或高度不均勻的發光表面,需要留意方法的適用性與額外評估。
辦公室應如何使用這項指標
先依實際工作與適用標準確認目標,再檢查主要座位視角。改善可從遮光角、發光面亮度、燈具位置與適度背景照明著手,並同步確認桌面照度。不要為了降低眩光數字,把必要的工作光一起降掉。
標示 UGR<19 的燈具裝上去就一定達標嗎?
不一定。應要求供應商提供標示依據與光度資料,再以實際空間計算。產品表格值可以幫助篩選,不能取代專案的條件檢核。


